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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沈阳市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沈阳市浑南区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在我校召开

发布时间:2017-12-06来源:商学院 点击:

12月4日下午,沈阳市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沈阳市浑南区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在沈阳建筑大学办公楼301会议室隆重召开。沈阳市法学会会长王书海,沈阳市法学会驻会副会长杨立保,沈阳市法学会高级顾问王茂远,浑南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法学会会长李艳露,沈阳建筑大学副校长宁先圣等领导出席了会议,来自沈阳市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中建等大型国企、高校等社会各界代表,商学院党政负责人等90余人参加了会议。

宁先圣代表学校党委对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对各位领导和行业精英莅临学校表示诚挚欢迎。他对学校总体情况和法学专业办学情况进行了介绍,他指出,沈阳市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在我校成立,这对于沈阳法学会来说是一件大事,对于沈阳建筑大学来说是一件好事,对于法学专业来说是一件幸事。我校法学专业是国内第一家以建设法为专业发展方向的法学专业,填补了我国法学专业在建筑领域的空白,极大地丰富了法学专业的学科内容。近年来法学学生就业层次高,国家司法考试通过率高,品牌特色鲜明。从发展趋势看,“建设法特色”的法学专业力求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整个专业发展前景具有突出的行业优势。他强调,建筑法学研究会的成立,是全面贯彻党的方针的重要举措,更是学校法学专业不断向前发展的良好契机。

杨立保宣读了沈阳市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的批复文件,并宣布研究会成立。

大会选举产生了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我校商学院法律系主任佟曾当选为第一届沈阳市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会长。

佟曾从研究会的筹建过程、研究会的定位与目标和研究会的工作规划三个方面做主题发言。她指出,建筑法学研究会隶属于沈阳市法学会,为沈阳市和浑南区政法委市区两级共建,定位体现在适应社会需求,服务行业发展;积极搭建平台,实现互惠共赢;加强理论研究,推动学科发展;丰富内容载体,内涵创新驱动四个方面。目标是服务沈阳地方区域经济发展,服务建筑行业发展,针对行业内的突出法律问题,加强学理研究,提供解决方案,以供政府决策和行业咨询。建筑法学研究会将创新开展研究会工作,发挥团队整体优势,注重研究交流品质,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善于发现培育人才,推动研究会成为建筑法学领军人才的孵化平台。建筑法学研究会将实现理论研究、人才培养、服务社会的精准对接,注重法学本科教育与社会需求接轨,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更好地面向社会办学,向会员单位输出法律应用型人才。

宁先圣和王书海等与会领导为沈阳市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辽宁省法学会法治实践基地、沈阳市浑南区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揭牌,王书海会长与商学院院长刘亚臣教授代表沈阳市法学会与法律系签订了实习实践基地协议。

李艳露在讲话中指出,建筑法学研究会,是在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依法治国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下成立的。建筑法学研究会的成立,恰逢其时,适应时代需求,弥补了我市建筑法学研究领域的空白,必将对全市建筑领域的法学研究起到巨大作用。

王书海作了总结讲话。他以对话的方式,与大家进行了亲切的交流。王书海讲述了中国法学会的历史渊源和发展过程,表示建筑法学研究会为法学研究拓展了新的领域。他结合沈阳市建筑企业概况、数量、规模、建筑面积、产值的实际,指出建筑法领域存在的立法缺失,法律位阶偏低,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希望研究会成立后,积极进行理论研究和探索,加强自身建设,加强规范化建设,发挥人才优势,为建筑法学研究搭建学术交流和成果展示的平台,为沈阳市区域经济服务,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服务。

(撰稿:佟曾  摄影:赵宇昕、仲宇博  编辑: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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