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环资城建委委员、我校建筑工业化研究院院长李帼昌教授关于对《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草案)》的有关修改建议受到了省人大的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铁民做了批示:“沈阳建筑大学李帼昌教授团队的修改意见很好,对我们的立法工作很有帮助,请环资城建委认真研究吸纳。”
近日,《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草案)》已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初次审议。根据《辽宁省地方性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规定》《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草案)》在网上全文公布,征求意见。
李帼昌多年致力于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领域的研究工作,取得了大量的研究成果,积极推动辽宁绿色建筑的发展。在《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草案)》征集过程中,李帼昌带领研究团队,结合多年来关于绿色建筑的研究成果,查阅了大量国内外的绿色建筑条例,围绕立法依据,对《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草案)》进行逐条研究,共提出19条修改建议,包括绿色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营到回收等全寿命周期,从专业角度为《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实现科学立法提供了技术支持和保证。
撰稿:代琚 编辑:韩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