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启动沈阳建筑大学直属科研机构(科研平台)和校办企业改革与聘任工作的通知》(沈建党发〔2017〕6号)的文件要求,现组织进行学校科研机构(科研平台)和校办企业负责人(副职)应聘申报工作。请有意向申报人员于3月22日17:00前将《沈阳建筑大学科研机构(科研平台)负责人(副职)应聘表》、《沈阳建筑大学校办企业负责人(副职)应聘表》送至学校办公楼405室,电子版发送至zhoupeng@sjzu.edu.cn。
联系人:周鹏
电话:24693522 13804903778
附件:
1.《沈阳建筑大学科研机构(科研平台)负责人(副职)应聘表》
2.《沈阳建筑大学校办企业负责人(副职)应聘表》
沈阳建筑大学科研机构(科研平台)和校办企业
改革与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