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建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沈建教字[2013]258号),经学生本人申请、资格审核、志愿匹配,生成了2016级本科生拟转专业学生名单(附件1)、2016级本科生拟转专业递补学生名单(附件2)。
拟转专业学生名单(附件1)中,如果有自动放弃转专业的学生,拟转专业递补学生名单(附件2)中相同专业的学生可依次递补转入所申请的专业。
以上名单,经审查复核,现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7年8月26日~8月30日。
公示期间,如学生本人有异议或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任何个人和单位(单位请加盖公章)都可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向学校教务处、监察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电话应署报真实姓名。
电话:教务处024-24692882
监察处024-24692786
Email:教务处jwc@sjzu.edu.cn
监察处jw@sjzu.edu.cn
附件:
1.2016级本科生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2.2016级本科生拟转专业递补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17年8月26日